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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凤军:抢千年纹样占为私产,LV别拿文化掠夺当维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苗凤军  日期:7/26/2026 字体: [大][中][小]

    7月25日消息,奢侈品品牌LV起诉厦门某地产开发企业及小区物业公司,该案将于8月10日正式开庭审理。(2026年7月26日大河报)

    LV频繁发起商标诉讼早已不是新鲜事。多年来,该品牌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国内餐饮、服饰鞋包、皮具加工、珠宝酒水等各行各业的商家诉至法庭,依靠大量维权索赔谋取高额收益。如今其维权触角再度延伸,直接将国内房地产行业纳入起诉范围,全方位收割国内市场,步步紧逼的行事风格,实在让国人难以认同。

    深究LV赖以维权的经典标识花纹,核心纹样本源源自中华数千年传统纹饰,是历代先民传承积淀下来的传统文化瑰宝。当年国内大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尚不成熟,LV抢先将诸多源自东方的传统图案注册为私有商标,硬生生把华夏古文明成果占为己有,这种“拿来主义”式商标抢占,背后功利与算计一目了然,本质上是对中华传统文化资源的不合理垄断。

    LV敢于频繁以商标权发起诉讼、索取高额赔偿,根源在于过往多起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让其尝到了巨大红利。部分案件审理仅机械套用现行商标法规,并未充分考量涉案纹样的历史文化溯源,忽略传统纹饰本就是根植国人日常生活、世代共享的文化符号。

    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是保护原创、鼓励自主创新,绝非简单照搬、掠夺固有传统文化后,借商标垄断牟利。若外来品牌随意取用中华传统纹样,抢先注册后反过来约束国内各行各业正常使用本土文化元素,这样的商标保护,早已偏离立法初衷。

    屡次依托抢占而来的传统纹饰起诉国内本土企业,LV看似在维护自身商标权益,实则不断挤压国内市场主体合理运用传统文化元素的空间,间接损害国内商家与消费者的共同利益。对此,司法与市场监管部门不能一味照搬法条机械判案,审理此类商标纠纷时,应当兼顾历史文化背景,厘清纹样本源,客观界定商标权益边界,杜绝外来品牌借文化掠夺漫天索赔。

    LV一次次借助抢占而来的本土文化符号发难国内本土企业,如此短视行为,无疑消耗自身在中国市场的口碑与好感。中国消费者重视文化传承,更看重品牌尊重本土文明的态度。倘若持续采取排他式维权、肆意打压本土行业,失去大众认可的LV,在中国市场的发展之路只会越走越窄。

    掠夺华夏古纹据为己有,转头又向国内各行各业提起诉讼索取赔偿,这般双重标准,寒了无数国人的心。文化不属于单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更不能成为外来品牌垄断本土传统文化、收割国内市场的工具。 (作者: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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