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对感冒灵口服制剂的说明书进行统一修订,本次修订覆盖颗粒、胶囊、片剂、茶剂等所有剂型。新说明书的警示语明确标注:服药期间不得饮酒,不得驾驶机、车、船,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月25日《广州日报》)
服用感冒灵不能开车,这一新规无疑打破了不少司机朋友的固有认知。据了解,很多司机朋友对“药驾”往往存有一定的认知误区,总以为服用毒品或精神类药物,这才算得上是“药驾”,而服用感冒灵等感冒类药物算不上什么“药驾”。
以感冒灵为例。感冒灵属于中西复方制剂,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也就是俗称的扑尔敏。这种抗过敏成分能够缓解鼻塞流涕,却会抑制中枢神经,带来嗜睡、头晕、反应迟缓、注意力涣散等副作用。司机一旦服药之后,预判能力、应急反应会速度下降,面对突发状况难以及时处置,极易引发追尾、剐蹭甚至重大交通事故。现实中,因司机朋友服用感冒灵后驾车而酿成车祸的案例已发生多起。可见,服用感冒灵后开车,绝非小事。
其实,相比于酒驾、醉酒,“药驾”最大的隐患在于隐蔽性。酒驾、醉酒依靠酒精检测仪可以快速识别,而“药驾”很难被排查。不少司机朋友服药后自我感觉清醒,低估药物的影响,抱着“路程不远、小心点开”的心态上路。但事实上,每个人对药物耐受程度不同,有的人服药半小时就昏昏欲睡,有的人症状来得慢,风险充满不确定性,一旦药物发作,开车安全隐患和风险自然增大。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服用妨碍安全驾驶的药物后,不得驾驶机动车。从法律层面来说,“药驾”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因服药驾车引发事故,驾驶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此次,药品说明书新增服用感冒灵禁驾提示,不只是文字上的调整,更是面向全社会的安全预警。这就要求我们的药企、药店应当主动承担科普责任,售卖药品时主动提醒用药禁忌,引导消费者重视用药安全,千万不可轻易“药驾”。
此外,防范“药驾”关键在于每个司机朋友绷紧安全这根弦。一方面,司机朋友在日常用药时务必养成仔细阅读说明书的良好习惯,留意药物不良反应与注意事项。如果感冒需要服用感冒灵,尽量选择居家休息,不要安排驾车出行。另一方面,如果确有出行需求,尽量不要选择开车,可选择公共交通、网约车出行,以规避交通安全风险。
俗话说得好:“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希望每一位司机朋友不妨认真学习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公告,切实把“服用感冒灵不能开车”这一新规落到实处,正视“药驾”危害,摒弃麻痹思想,自觉做到“服药不开车,开车不服药”。如此,才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守护司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