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家风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伽师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调解优先、修复为本”理念,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家事审判中的创新实践,通过“情、理、法”融合的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消弭于庭前、化解于温情之中。
据悉,麦某和阿某于2020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活和睦,并生育一儿一女。自2023年始,由于麦某经常酗酒,双方在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方面产生分歧,进而不断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出现裂痕。阿某向麦某提出离婚要求,麦某多次拒绝,无奈之下阿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调解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且婚生子女年龄尚小,于是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情理、法理多方面与当事人沟通,最终被告麦某认真反思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双方均表示愿意为家庭幸福再作出努力,遂阿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伽师法院将继续以“守护万家灯火”为己任,不断加强婚姻矛盾纠纷调解力度,让司法成为家庭幸福的“粘合剂”、社会稳定的“压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