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双方均违法的行为往往导致伤亡惨剧。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双方均违反交通法规而导致发生悲剧的案件,不仅加重事故责任,更面临刑事严惩,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据悉,2023年8月15日晚,被告阿某在驾驶小型汽车超速行驶时与逆向行驶的无牌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驾驶两轮电动车的米某受伤,乘坐两轮电动车的艾某抢救无效死亡,汽车与两轮电动车受到不同程度损坏。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阿某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承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本案被告人的犯罪性质、事实、情节、社会危险程度等,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首次犯罪等方面,依法对阿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生命无价,平安是福。超速者追求刺激,逆行者妄想抄近道与时间赛跑,但没有想过,这两种违法叠加时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将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让我们在每一次骑车、开车出行时,都将安全牢记心中,以谨慎为座右铭,用行动守护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美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