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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冬旭:深入究治档案造假,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韩冬旭  日期:7/11/2024 字体: [大][中][小]

    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进程中,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其选拔和任用至关重要。然而,近年来档案造假事件频发,不仅严重侵蚀了选人用人机制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更破坏了人才评价体系的公信力,其负面效应不可小觑;除此之外,档案造假还涉及到伪造相关凭证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是党纪国法所坚决不允许的。

    档案造假涉及到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关键信息的篡改,究其原因不外乎“权”“利”二字。一方面,部分干部为了谋求更高的职位,不惜采取极端手段——篡改“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关键信息以达到选拔和晋升条件,虚假的荣誉、奖项等也能够帮助干部在选举或任命中获得优势。另一方面,档案造假背后的利益驱动也涉及到多个层面,如改造的档案信息可能与退休金计算、补贴发放、工资级别核定等经济利益挂钩,篡改信息以满足晋升条件后也会带来更加优厚的待遇。此外,档案造假屡禁不止,也反映出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有关部门在档案监管工作中的缺位,未能对档案造假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近年来,我国逐渐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都明确禁止了档案造假相关行为,然而在执行时却或多或少存在随意性和漏洞。但党纪威严容不得半点油污,必须重拳出击究治档案造假,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首先,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强化监管机制。早在2015年,中组部就颁布了《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有关部门在人事档案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档案造假行为依法追责、严厉惩处,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有力的法律威慑;同时,组织部门要强化对干部人事档案的监管机制,在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借阅、审核等过程中利用数字技术加强档案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

    其次,要增强信息透明度,建立相关信用体系。“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干部档案信息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就应尽可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只有让人才选拔过程置于阳光下,减少暗箱操作的空间,才能让造假者的猫腻无处可藏。此外,可以将档案造假行为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对档案造假者以及参与篡改、造假的相关人员进行长期地追踪和限制,将违法行为与其职业生涯和社会活动挂钩,使其“不敢造假、不想造假”。

    最后,还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专项培训,提升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思想根源上遏制档案造假动机;倡导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让能力成为评价人才的唯一标准,减少非理性竞争和不正当手段的使用。

    深入究治档案造假,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通过综合施策,不仅可以净化人才选拔环境,还能还社会以公平正义。唯有如此,才能够杜绝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确保真正的人才脱颖而出,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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