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升中小学生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9月23日,舒城法院杭埠法庭组织干警走进杭埠镇中心小学,开展“青春与法律同行”主题普法宣讲活动,为同学们送上了一堂内容充实、生动鲜活的法治教育公开课,切实筑牢校园安全法治防线。
“同学们,大家了解《民法典》吗?”授课干警邹晴结合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实际,以《民法典》为核心,辅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带领同学们开启法律知识学习之旅。她围绕8周岁、16周岁、18周岁这几个关键年龄节点,细致讲解不同年龄段对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结合购买金镯子等趣味案例,帮助同学们理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区别,把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听得懂的生活常识。
随后,邹晴重点剖析校园暴力的多重表现,不仅包括推搡、踢踹等身体暴力,还有起侮辱性绰号、抱团孤立等情感暴力。她结合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的法律规定和真实司法案例,讲解施暴者需要承担的民事乃至刑事责任,阐明学校在校园欺凌事件当中的教育、管理职责,告诫同学们既要拒绝做施暴者,也要学会勇敢保护自己,不做冷漠旁观者。
讲座还普及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特殊诉讼时效规则,明确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自年满十八周岁起开始计算,即便成年之后依旧可以依法追究侵权人责任。同时强调监护人无法履职时,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应当对未成年人安排必要照料等法律规定,让同学们全面知晓专属未成年人的法治“保护伞”,消除维权顾虑。
互动答疑环节氛围热烈,同学们积极举手提问、主动分享学习感悟,踊跃参与互动交流。干警们耐心解答大家的疑问,并详细普及未成年人求助渠道、维权热线等实用信息,叮嘱同学们遭遇不法侵害、生活困境时,要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求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此次进校园普法活动,以沉浸式普法方式将法治种子根植于青少年心中,有效帮助同学们明晰行为边界、筑牢法治思维、掌握自保技能。舒城法院杭埠法庭将持续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村等普法宣讲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用心用情筑牢未成年人法治防护网。(作者单位:安徽省舒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