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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法院:学习先进 砥砺前行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赵常瑜  日期:7/16/2026 字体: [大][中][小]

    张梅,女,现任沧州市中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立案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1995年大学毕业后分配至青县法院工作,2014年1月经遴选至沧州市中级法院工作至今。2022年6月29日公布了河北省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名单,张梅当选成为64名党代表之一,她是河北省法院系统唯一一名法官党代表,也是沧州市唯一一名女代表,在沧州市法院系统历史上也是第一次。

    近日,青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开展张梅同志先进事迹专题学习会,青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万明、民庭庭长回永兴在会上回忆并讲述了张梅在青县法院期间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强调了年轻干警要以张梅法官为榜样干事创业。张梅在进入青县法院后分别在金牛法庭、调解中心、女子法庭工作,其中青县法院的女子法庭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在青县法院工作期间,张梅在同时期审判员中办案数量及调撤率、结案率均排名领先,她的很多办案经验和工作方法还在青县法院推广。张梅在担任青县法院调解中心主任期间,总结了“十心五点”调解箴言。“十心五点”即:抱有一颗公心、满怀热心、耐心、细心地倾听,把握住案件的聚焦点、衔接点、切入点、突破点、融化点,用爱心使当事人称心、省心、舒心、安心、放心。她认为,调解就像看病一样,治标更需治本。案子无论大小,只要把群众装在心里,让他们在法院感受到一种温情和关注,就会真正赢得当事人的心。无论事情多小,张梅都会尽全力去做好它,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其实就是不简单。尤其是调解中心办理大多是一件一件的“芝麻”小案子,但办理起来费时、费心、费力,需要的不仅是法律,更是耐心。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会,各位干警也表示,将以张梅同志为学习榜样,坚守司法为民、坚守公平正义,坚守理想信念,汲取奋斗动力,主动作为,为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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