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价值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这一重要论述为基层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必须辩证把握“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坚持两者并重,方能筑牢执政根基,推动事业行稳致远。
“显绩”如枝头花果,直观可感。在基层党建中,它体现为党员队伍的壮大、组织活动的丰富、服务群众的实效,以及围绕中心工作推动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立竿见影的成果。这些工作回应群众当下关切,能迅速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是检验党组织战斗力的直接标尺。然而,若只追逐这类易量化、快见效的“显绩”,热衷于造亮点、堆盆景,忽视根基培育,则可能导致党建虚化、形式主义,损害党的形象。
“潜绩”似地下根系,深藏功名。它关乎党员教育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的潜移默化,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的持续提升,以及政治生态、干事氛围的长远涵养。这类工作周期长、见效慢,不易量化考核,却是党建工作的灵魂与根本。如同谷文昌带领东山人民植树造林,当年是默默无闻的“潜绩”,却泽被后世,成为百姓心中不朽的丰碑。没有扎实的“潜绩”支撑,“显绩”便是无源之水,难以持久。
基层党建要做到“显绩”与“潜绩”并重,关键在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需深化思想认识,领悟“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的辩证关系,摒弃“重显轻潜”的短视思维。其次,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指挥棒应科学设置指标,既看发展党员、阵地建设等“显绩”,也看思想引领、制度落实、矛盾化解等“潜绩”,并引入群众评议,让“潜绩”在民意中显形。再者,要弘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鼓励基层党务工作者甘于做打基础、利长远的铺垫工作,一任接着一任干。
归根结底,党建工作的最大政绩是为民造福。无论是修桥补路的“显绩”,还是强基固本的“潜绩”,最终都要落到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唯有统筹兼顾,让“显绩”扎实可感,“潜绩”深厚有力,基层党建才能真正成为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坚强红色引擎,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杜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