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蔡家桥司法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鲁某在接受矫正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警告处理,以严肃社区矫正监管纪律,维护法律权威。
2025年12月,鲁某在某网络平台直播传播不良视频,其行为被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2025年1月,公安机关对鲁某进行传唤谈话,明确告知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然而,鲁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后,无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定义务,未按规定及时向司法所报告该重要情况,刻意隐瞒违规违法事实。
司法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通过与辖区派出所建立的常态化信息互通机制,获悉鲁某被公安机关传唤调查的相关线索。为核实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鲁某传唤至所内进行专项询问,鲁某最终对其直播不良视频被查处、接受公安机关传唤谈话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司法所在此前对鲁某开展的集中法治教育学习、定期入户走访等监管工作中,曾多次明确告知其作为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反复强调“凡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等重大事项,必须第一时间向司法所主动报告”,但鲁某始终置若罔闻,未能树立正确的身份认知,行事不计后果、我行我素,完全无视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鲁某隐瞒违法事实、拒不履行报告义务的行为情节较重,已触碰社区矫正监管红线。为强化监管效能,严肃矫正纪律,蔡家桥司法所经综合审查后,依法作出对鲁某的警告处理决定,并向其送达《社区矫正警告决定书》,明确告知其若再次违反相关规定,将面临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
此次警告处理既是对鲁某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惩戒,也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了警钟。社区矫正并非“法外之地”,而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必须时刻牢记自身身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主动接受教育矫正与监督管理。下一步,蔡家桥司法所将持续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切实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