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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博:天网恢恢,互联网岂是法外之地?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杨文博  日期:1/26/2026 字体: [大][中][小]

    近日线上诈骗犯罪、敲诈勒索等问题频发,时刻威胁着人民的日常生活。而在互联网上,言语类犯罪具有隐蔽性和一定的未知性,因此也造成公安机关执法难度大,执法取证过程难以施行等问题。但互联网不是犯罪滋生的温床,更不是法外之地。

    提高立法技术,让互联网犯罪无处遁形。

    互联网犯罪具有隐蔽新型、法条难以描述等特点。这就需要立法者对互联网犯罪这一新形态本身拥有充分的了解,互联网犯罪方向新颖,短期内不易掌握。而传统立法往往重视人身、财产等的损害而轻视名誉、感情等方面的伤害。因此普通的互联网犯罪往往难以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立案过程困难,维权渠道受阻,受害者无法有效维护自身利益。立法者学习互联网犯罪形态,提高立法技术。以更详细的规章制度界定互联网犯罪类型,让互联网犯罪“有章可循”。

    增强执法力度,让侦察破案不再有难度。

    行政执法工作同基层网络治理联系紧密,执法力度大小关系互联网风气好坏。执法力度大,网络谣言、戾气减少,互联网生态风清气正。执法力度小,则可能会助长歪风邪气。现代网络谣言是破坏网络生态的重灾区,网络谣言取证难度大,破案周期长。常常是:“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任由网络谣言散布,轻则对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造成经济、名誉等方面的损失,重则可能会误导公众、影响国家稳定。加大执法力度,把网络谣言扼杀在摇篮里,发现谣言苗头,立即遏制,缩短执法周期,让侦察破案

    立足司法审判,让数亿网民能安心上网。

    网络普及率的上升增加了人民生活的便利,同时也让网络暴力这一新型犯罪模式进入公众视野,司法审判是维护政府公信力,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基础。放纵网络暴力而不加整治,线上冲突可能会演化为真实冲突,甚至引发生命安全风险。对于网络暴力,在司法审判中既要维护网络受害者权益,又要保护施害者权益。公正司法让网民能安心上网,司法审判公正代表民意,民意在互联网上就会降低舆论发酵,让网络环境变得更加干净,数亿网民能安心上网。

    在如今科技发展的大环境下,天网恢恢,互联网岂能是法外之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心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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