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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子怡:“园区长”制破题记:干部担当需在“法度”与“温度”间找准支点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高子怡  日期:12/19/2025 字体: [大][中][小]

    余杭区梦创社区的“园区长”制,以8人服务2万家的“超常规”配置,为传统企业服务模式注入新解法。当460余条企业需求通过“园区长”转化为320余个具体问题的解决,这背后不仅是对“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实践诠释,更折射出新时代干部在“无先例可循”情境下的担当智慧。

    为何“园区长”制能突破常规?因它破解了“法无授权”与“发展需求”的矛盾。传统行政逻辑中,“法无授权即禁止”是底线,但改革深水区往往面临“无章可循”的空白地带。余杭干部没有困于“无授权”的束缚,而是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在政策空白处探索“园区长”制度——通过建立企业需求清单、问题解决台账,既守住了政策法规的边界,又满足了企业发展的迫切需求。这种“守正创新”的实践,正是对“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生动注解,也是干部担当精神的具象体现。

    然而,“法无禁止即可为”并非“随意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更需“精准授权”。在“园区长”制的探索中,余杭干部注重“三个把握”:把握政策底线,所有创新举措均不突破现有法律法规;把握群众需求,以企业“急难愁盼”为出发点;把握程序规范,通过“试点-评估-推广”的路径确保改革可复制、可持续。这种“有边界的担当”,既避免了“乱作为”的风险,又彰显了“敢作为”的勇气。

    培育“园区长”式的担当干部,需构建“容错+赋能+监督”的闭环体系。容错方面,对在改革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只要不违反法规、不谋私利,应给予“试错空间”;赋能方面,通过“政策解读会”“案例研讨会”提升干部解读政策、创新实践的能力;监督方面,建立“问题解决率”“企业满意度”等量化指标,确保改革举措既“敢为”又“有为”。更重要的是,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让干部在“无先例”的领域敢于“第一个吃螃蟹”。

    “法无禁止即可为”不是“任性作为”的通行证,“法无授权即禁止”更不是“不作为”的挡箭牌。当干部将“企业需求”作为“工作指南”,将“解决问题”作为“第一要务”,在“法度”与“温度”间找准支点,那些“无先例”的空白地带终将变成“可复制”的改革样本。这,正是新时代干部应有的担当姿态——以“守正创新”的智慧,在“无人区”蹚出新路,在“深水区”破浪前行。(曹洼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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