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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儿子暴力殴打93岁母亲,相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11/11/2025 字体: [大][中][小]

    11月10日,一段“儿子殴打93岁母亲”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1日下午,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通报:2025年11月10日18时16分,嘉泽所接到殴打警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到杨某中与其母亲陈某琴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动手殴打。目前,杨某中已被抓获,具体案情正在侦办中。(11月11日中安在线)

    母子之间仅仅因为一点家庭琐事发生口角,作为儿子的杨某中就动辄对93岁高龄的老母亲动手殴打,这不仅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家暴行为,更是一种丧失伦理的不孝行为。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按说,面对93岁高龄的老母亲,即便老人在言行上存有过错,作为儿子也应理解、体谅老人,毕竟老人已是93岁高龄了。而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作为儿子的杨某中,竟然选择对93岁高龄的老母亲,拳脚相加,暴力殴打。此时,笔者不禁想问一句:作为儿子的杨某中,如此暴力殴打93岁高龄的老母亲,你还配得上“儿子”二字称号吗?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属于家庭暴力,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可见,儿子暴力殴打母亲,这也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虽然目前还不清楚双方到底因为什么琐事引发这一暴力殴打事件,但笔者以为,对于这起“儿子暴力殴打93岁母亲”的恶意行为,相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

    一方面,村两委、乡镇妇联等基层管理部门,理应第一时间介入协调,不妨通过阻止暴力行、批评教育等方式,让打人者充分认识到暴力殴打母亲是一种家暴行为,也是一种不孝行为,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村两委、乡镇妇联两级基层管理部门还应及时委派专人,为受到暴力殴打的老人提供必要的心理安抚服务和身体检查服务,切实为老人抚平心理上和身体上的双重创伤。

    另一方面,当地派出所应积极承担起从严执法的主体责任,对当事人暴力殴打母亲的恶意行为必须依法追责,该行政拘留的要行政拘留,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绝不能因为受害老人和打人者是母子关系而网开一面,轻纵了暴力殴打者,从而有力地推动依法严办,以法律之剑捍卫家庭伦理。

    同时,相关普法部门也应通过这起典型的“儿子暴力殴打93岁母亲”事件,加强对广大民众的普法宣传教育,不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倡导尊老孝老新风尚,从而让更多的民众既做一名遵规守法者,又做一名尊老孝老者。

   “儿子暴力殴打93岁母亲”不是家务事。只有村两委、当地妇联、派出所、普法部门等相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批评教育、从严执法和普法教育等一系列有效举措,才能守护人伦,遏制暴力,从而让类似“儿子暴力殴打93岁母亲”这样的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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