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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合力堵住网络“处方药”的售卖漏洞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6/18/2025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部分电商平台存在处方药销售乱象。这主要表现在:其一,处方审核形同虚设,“先药后方”成潜规则;其二,违规展示处方药信息,偷换包装销售非法药品。乱象之下,用药安全引发社会强烈关注。(6月18日《南方日报》)

    眼下,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兴起,“网络药店”便应运而生,由于网售药品既方便又快捷,因而网售药品已成为一种新的购药消费趋势。然而,由于监管不到位,致使“网络药店”野蛮生长,尤其是“网售处方药”更是乱象丛生,不但影响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且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药品不是普通生活用品,它直接关乎着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许多药品,尤其是处方药,其研发、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都应受到严格的监管,而不应无序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否则,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同时,《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也规定,药品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可见,“网售药品”,尤其是“网售处方药”,必须有监管,不能有漏洞。

    笔者以为,堵住网络“处方药”的售卖漏洞,还需多方发力。一方面,网络售药平台必须担负起把关职责,严把审核关、准入关,严防未经审批、注册的网络药店而混入其中,损害消费者健康权益。另一方面,市场监管、卫健委、公安机关等部门应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一旦发现“网售处方药”乱象,就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等最严惩罚机制,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

    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应通过设立举报奖励激励机制,鼓励消费者积极大胆地检举揭发网络售药商家的不法行为,举报一起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对举报人实行一定的经济奖励,从而有效打击整治“网售处方药”乱象。

    当然,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商家“网售处方药”的行业自律教育,各网售药店要本着“诚信为本”的经营宗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售药,切不可为了短期经济效益而从事非法售药行为。

    此外,还要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增强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科学购药服药的重要性。相关职能部门不妨通过一些典型的、真实的案例,让广大患者认识到“网售处方药”的安全隐患,自觉按照相关程序购药、用药,从而既促进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又守护广大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和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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