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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芳:别让“网红玩具”沦为“危险玩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魏芳  日期:6/12/2025 字体: [大][中][小]

    近日,解压 “捏捏” 类玩具博主 “有只猫叫小朋友” 在社交媒体发布一条患癌声明视频后,迅速清空账号历史所有内容,并将个人签名改为 “还是不要玩捏捏了”,搭配戴口罩的表情包,引发公众对捏捏乐等网红玩具安全性的广泛关注。(6月11日《法治日报》)

    眼下,一些网红软泥玩具深受孩子们的喜爱,比如捏捏乐、水晶泥、起泡胶等。但据了解,这些网红软泥玩具中,有不少是含硼、甲醛超标的“毒玩具”,孩子们经常用手接触玩耍,不仅会增加硼中毒、甲醛中毒的可能,还容易引起湿疹、接触性皮炎、刺痒、起泡等过敏症状。这说明,不少“网红玩具”已沦为“危险玩具”。

    笔者以为,防范“网红玩具”沦为“危险玩具”,还需监管“强起来”。首先,监管部门要严把生产源头关。在源头治理层面,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条,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给予一定奖励的方式,鼓励大众举报生产“三无”产品的商家、销售方;也可以通过参考目前已有的纺织品甲醛的测定标准等构建玩具生产的行业标准,尤其是对甲醛含量的检测等,从生产源头上遏制“危险玩具”。

    其次,监管部门要严把流通渠道关。在销售方监管层面,督促销售方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监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不妨向经营者发放《售卖文具玩具行政指导书》,要求经营者落实进货验收制度并现场签署《玩具文具诚信经营承诺书》,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合法诚信经营意识。并且开展对“三无”产品的专项检查活动,以学校为中心,严格查处周围商店的产品经营售卖行为,加大抽检力度和检查频次,从流通渠道上遏制“危险玩具”。

    其三,监管部门还要严把消费终端关。根据民法典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帮助儿童掌握安全玩具的基本知识,在为孩子选择网红玩具时,看购买的玩具包装上是否具有厂家以及产品信息,帮助孩子学会辨认CCC认证标志,督促孩子坚决不买有严重异味或刺激性气味的玩具,从消费终端上遏制“危险玩具”。

    当然,家长也要“硬起来”。家长一旦发现网红玩具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倒逼商家退货退钱,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遭遇商家拒绝退货退钱和经济赔偿,就应积极大胆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玩具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乎着孩子的身体健康。相信,只要监管“强起来”,家长“硬起来”,就一定能有效防范网红玩具沦为“危险玩具”,从而让我们的孩子远离“危险玩具”的伤害,既守护玩具安全,又守护儿童安全。(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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