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发布的一次救援行动引发网友热议:一名游客为逃票翻越隔离设施闯入未开放区域,最终因迷路体力不支报警求救。这场耗费公共资源的救援以行政处罚与追偿收场,折射出当下户外探险活动与公共资源消耗之间的深层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旅游者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或危险区域,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须立即救治并如实报告,旅游主管部门应依法调查处理。近年来,黄山风景区通过增设物理隔离,加固隔离网、防护栏,在违规进山路线沿途设置多处警示牌、视频监控、语音提示等方式构建防治屏障,不断强化源头管控,整治“野游”乱象。当游客刻意突破这些防护时,本质上已构成对公共规则的践踏。更严峻的是,当救援力量被重复消耗在违规冒险中,真正突发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应对能力将会受影响。
公共救援体系本质上是全民共有的风险保障机制,其运行依赖有限的财政资金与专业人员。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发布的2024年度有偿救援情况显示,景区2024年追偿有偿救援费用共计9889元,但实际救援支出超过2.6万元。当个别违规者消耗的救援成本相当于数百名游客贡献的公共资源时,显然构成了对集体利益的侵蚀。
救援追偿制度的确立彰显了社会公平原则。江西对违规探险者的费用追缴、黄山对逃票游客的行政处罚,本质上是在修复被破坏的权利义务平衡。这种制度设计并非否定救助义务,而是通过经济杠杆引导公众建立责任意识——正如交通法规中“谁违法谁担责”的逻辑,户外探险同样需要确立清晰的责任边界。
减少“驴友”探险事故的发生,需从制度建设、风险防控、责任划分等多维度构建系统性解决方案。制度建设上,要完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违规成本,明确追偿机制,推行黑名单与联合惩戒;风险防控上,要加强景区与自然保护地管理,强化物理隔离与智能防控分级分类管理,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等高风险区域实施严格禁令;责任划分上,要建立“有偿救援+保险分担”机制,对明知违规仍冒险者实施全额追偿,而对非主观过失的意外事故,可通过商业保险分摊成本。此外,要通过媒体曝光违规案例,形成社会舆论压力,同时宣传合法探险的正向案例。
以身犯险的“野游”,不应成为探索自然的方式。对个人而言,敬畏规则、敬畏自然,才是对生命负责;对社会来说,完善规则、加强引导,才能推动户外探险活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