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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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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11月4日 江泽民签署第9、10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两法分别自公布之日起和1999年4月1日起施行。

  1950年11月4日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民主建国会、中国人民政协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等发布联合宣言:“誓以全力拥护全国人民的正义要求,拥护全国人民在志愿基础上为着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神圣任务而奋斗。”

  1989年11月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口计量器具,以及外商或者代理人在中国销售计量器具,都必须遵守该办法。

  2006年11月4日至5日 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在北京召开。中国和48个非洲国家的部长、35个国家元首、6个政府总理和5个国际组织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了《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宣言》和《中非合作论坛—北京行动计划(2007至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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