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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前保全毁我所有 申诉12年仍是一无所获
来源/作者:肖玉喜    日期:1/21/2026
中国法治网:

    本人肖玉喜,男,56岁,身份证号232321197001071711,联系电话15045642277,系黑龙江省海伦市伦河镇德伦村居民,现就黑龙江省穆棱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高雪松(原下城子法庭庭长)违法办案、法院院长袒护包庇、压案不查等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与营商环境的问题,向贵网实名投诉,恳请贵网关注并推动问题解决。

    2010年,本人响应穆棱市马桥河镇政府招商引资政策,投资开发“禧水秀苑”小区(含一期热销楼盘、二期开发用地),正当项目稳步推进并预售火爆之际,却遭遇恶意诉讼和司法不公的沉重打击。2013年12月,穆棱市法院下城子法庭庭长高雪松在受理周艳玲(已故)诉前保全申请时,通过伪造申请人身份、借条、担保物等手段编制虚假卷宗,违法查封本人项目资产及个人财产,直接导致企业停摆、本人倾家荡产。此后多年,本人持续维权却屡屡碰壁。2025年向穆棱市人民法院院长反映问题后,又遭遇其袒护包庇、压案不查,多年坚守的法治信仰几近崩塌。

    2013年11月25日至2014年1月16日期间,高雪松在(2013)穆下保字第35-1号、(2013)穆下保字第36-1号、(2013)穆下保字第37-1号等裁定中,接连实施一系列严重违法行为:本人与所谓诉前保全“申请人”周艳玲素不相识,也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且本人户籍及居住地为海伦市,周艳玲居住地为东宁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一般地域管辖)、第36条(移送管辖)、第38条(管辖权转移)、第122条(起诉条件)之规定,穆棱市人民法院对该所谓“纠纷”根本无管辖权,而高雪松作为基层法庭庭长,明知缺乏管辖权且无合法纠纷基础,仍违规立案,并且当天立案当天查封本人“禧水秀苑”一期热销楼盘、二期开发用地及个人名下财产,导致项目被迫停售52天,热销楼盘瞬间沦为“死摊”,引发消费者集中退款、施工队工程款拖欠、银行贷款利息违约等一系列连锁反应,本人20年积攒的创业资金化为乌有,不得不靠打工偿还巨额债务,生活陷入绝境。不仅如此,周艳玲申请保全的标的仅为380万元,而高雪松却查封了本人价值近2400万元的资产,明显超出法定保全范围,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所禁止的超值保全行为,其据以作出保全裁定的担保物,系伪造的穆棱市武林木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后虽更换为两台无等值现金担保的轿车,但始终未达到法定担保要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关于保全担保的规定,属于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造假的违法办案情形,更严重的是,高雪松在办案过程中极端不负责任,错误查封与本人女儿同名同姓(肖荣,48岁)的绥化籍女子名下哈尔滨房产,虽事后因错误查封进行了纠正与赔偿,但充分暴露其办案流程极不严谨、滥用公权肆意查封的违法本质。

    2013年12月18日,周艳玲已向法院申请解封,但高雪松以“工作忙”为由故意拖延,直至2014年1月16日才办理解封手续,远超法定解封时限,导致本人的经济损失持续扩大,当本人就损失问题向其追问时,高雪松竟公然推诿,声称“按领导招呼办案”“找周艳玲赔”,而周艳玲已去世,其拒不承担自身违法办案导致的责任,该行为严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同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十六条(法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依法应承担相应党纪政务责任及刑事责任。

    2024年12月31日,本人举报的上述问题经《民情民意网》《中国房地产报》等媒体曝光后,法院院长于2025年1月3日亲口承诺“由政法委督办、启动评查程序,若发现高雪松违法将严肃处理”,然而,十二个月过去,其承诺沦为空谈,评查程序彻底沦为“走过场”,在长达十二个月的时间里,仅组织过3次口头敷衍式沟通,未出具任何书面评查结论,其间召开的听证会中,竟公然宣称“高雪松依法办案”,对假担保、假申请人、超值保全等确凿证据视而不见,且拒绝向本人提供听证会笔录,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司法公开相关规定,剥夺本人的知情权与申辩权;面对本人的合理诉求,不仅不依法履行职责,反而公然推诿称“找巡视组要说法”,以“法院没钱赔”“逼死高雪松不合适”等荒谬理由,拒绝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及追究高雪松相关责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赔偿责任构成)、第三十八条(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之规定,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十六条(法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中关于玩忽职守、包庇纵容的情形,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穆棱市委政法委虽已介入相关线索调查,但在法院院长的消极应付下,调查工作毫无进展,腾讯平台明确驳回了穆棱市法院关于删除舆论监督文章的投诉,印证了相关媒体报道的真实性,而穆棱市法院仍企图“捂盖子”掩盖违法事实。

    2025年9月8日网文《评查程序空转,司法公信力崩塌——黑龙江省穆棱法院拖延术下的法治危机!》所言:法院主导的“评查”实为包庇遮羞布,形式主义让程序正义名存实亡,穆棱法院已形成纵容违法的“权力庇护网络”,其行为不仅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更对当地营商环境与司法公信力造成毁灭性破坏。

    本人提出以下诉求:

    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高雪松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违法办案的行为,以及法院院长袒护包庇、玩忽职守、压案不查的行为立案审查,严肃追究二人党纪政务责任及刑事责任,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依法启动国家赔偿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判令穆棱市人民法院赔偿本人因违法查封导致的企业破产、资产损失等全部经济损失,以及多年维权过程中遭受的精神损害;彻查穆棱市人民法院“欺上瞒下、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清理形式主义评查程序,完善司法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司法队伍中的腐败与失职渎职行为,修复当地受损的司法公信力与营商环境,还投资者与民众一个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本人对上述所述事实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提供完整证据材料(详见附件)。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恳请贵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动该问题全面曝光与依法解决,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让受害者得到合法救济,还法治以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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