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丰总部现有办公面积1099平方米,地处长春市风光秀丽的南湖北岸,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本所实现了律师服务的专业化分工体系,设置了金融证券法律业务部、保险法律业务部、涉外法律业务部、诉讼及仲裁法律业务部、非诉讼法律业务部、新业务开拓部、办公室等七个部门,并与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厦门、重庆、沈阳、香港等地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能够为中外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专业化法律服务。
伴随中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深入,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衡丰律师注重回报社会,以极强的社会使命感和政治使命感,积极参与到各类社会公益事业及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各个领域。本所律师中现有市级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区级政协常委1名,政协委员1名。衡丰律师不仅协助地方的立法工作,而且还担任政府主要政治、经济部门的重要智囊,兼任金融、证券和房地产等非官方机构和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并为贫困地区和无经济保障人士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使得本所在社会各界赢得了广泛赞誉。
本所历年所获表彰:
一九九九至二OO四年连续五年被长春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二00二年六月被吉林省司法厅指定为“律师实习基地”
二OO二年十一月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二OO三年一月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程活动先进单位”
二OO三年二月被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人事局联合授予“集体三等功”
二OO三年二月被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人事局联合授予“市司法行政系统管理‘双先’表彰先进集体”
二OO三年二月被吉林省律师协会授予“二OO二年度优秀团体会员”, 朱光伟等三名律师获得“二OO二年度优秀个人会员”称号。
二00三年二月本所被长春市人事局、长春市司法局联合授予“集体三等功”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双先’表彰先进集体”。
二00四年七月本所田大原律师被长春市司法局授予“长春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二00四年九月本所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团中央等国家有关部委联合授予的二OO二、二OO三年度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田大原律师同时被授予“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二00四年九月十日,司法部作出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本所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服务范围:
本所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代理或协助客户进行民事、经济诉讼或仲裁;
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法律帮助或为刑事被告人担当辩护人;
3、担任常年或项目法律顾问,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为公司设立、资产重组、股票发行、上市配股提供法律服务;
5、为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界定和保护提供法律服务;
6、为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提供法律服务;
7、为企业产权界定、清算、破产、兼并、收购、债权转股权提供法律服务;
8、接受委托进行境内外企业资信调查;
9、保险调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