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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公安:编造"敦煌天价彩礼"段子博眼球 一网民被依法训诫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朱赟林  日期:9/30/2026 字体: [大][中][小]

    敦煌公安快速查处一起网络虚构信息扰乱公共秩序案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网络违法违规行为,敦煌市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镇综治办等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一居民违反网络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联合训诫。

    经查,违法行为人刘某为博取关注、引流蹭热度,在微信视频号平台发布短视频,自行编排"敦煌彩礼高、男方让女方拿身份证去银行贷款付彩礼、离婚由女方还贷"等虚假情节,借"段子"形式虚构故事,标签化暗示敦煌地区存在高价彩礼现象。该视频在网络空间扩散后,误导公众认知,渲染地域对立与婚俗矛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调查认定,刘某的行为已构成以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书面训诫,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消除不良影响,并签署文明上网承诺书。

    敦煌网安提醒:

    一、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不得借"段子""剧情演绎"之名行造谣引流之实。即便标注"纯属虚构",若内容足以误导公众、损害地方形象或引发地域对立,同样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二、"流量至上"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以低俗、煽动性内容博取关注,炒作地域矛盾、婚俗对立等敏感话题,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规定,轻则被训诫处罚、封号限流,重则面临行政拘留乃至刑事追责。

    三、广大网民应理性辨别网络信息。 对短视频平台中带有强烈情绪色彩、地域标签化、婚恋对立类内容保持警惕,不盲从、不转发、不添油加醋二次传播。发现疑似虚假信息,可通过平台举报功能或向公安机关反映。

    四、创作者应坚守内容底线。 网络内容创作者应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杜绝为蹭流量消费地域形象、制造社会对立。弘扬正能量、讲好地方故事,才是可持续的创作方向。(作者单位:甘肃省敦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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