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政企前沿司法动态详细内容
干警手记|青蓝传薪火 法暖护民生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曹茹  日期:7/22/2026 字体: [大][中][小]

    法途漫漫,躬行方知初心滚烫;薪火灼灼,传承方得法治绵长。记得刚入职法院时,为更好地提升青年干警司法实践能力和政治综合素养,院里推行的青年干警导师帮带制,我的法官导师范院长以多年办案阅历为灯,以言传心、以行立范,手把手带我走出青涩懵懂。五载光阴匆匆,我在导师带领下经历一桩桩案件、一次次历练,慢慢沉淀、逐渐成长。这对我而言,不仅是一套育人机制,更是司法路上最温柔、最坚实的托举。尤其是记得跟随他办理杨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中,我真切读懂了司法公正的刚性尺度,也深深体会到法理之下藏有的人间温情,更在师徒朝夕帮带中明晰了一名林区法院干警的责任与担当。

    初接手该案,繁杂细碎的案卷材料、盘根错节的售卖链条,一度让我无从切入。被告人杨某某为谋取私利,违规添加违禁成分勾兑所谓“养生药酒”,长期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林区群众销售,涉案范围广、侵害对象多,严重威胁辖区百姓饮食安全。彼时的我办案思维单一,机械地按照流程梳理卷宗,只把注意力放在涉案金额、售卖流水等事实认定上,整理出一份庭前提纲,交到老师手中。本以为完成了基础工作,他却没有立刻修改,只是把案卷推回我面前,轻声问道:“咱们办食安类刑事案件,判罚从来不是最终目的,你有没有想过,这一瓶瓶流入寻常百姓家的有害酒,会给林区百姓的身体健康埋下多大隐患?法条背后,是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感。”

    那天午后,他带着我重新拆解全案,一页页比对公安侦查笔录、药品检测报告、微信转账记录,手把手教我区分主从犯地位、梳理完整销售链路。我印象最深的是核对鉴定意见环节,我曾想当然认为只要鉴定出违禁成分,就可以直接定罪。他停下笔,翻开《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司法解释,逐条和我拆解:“构罪的核心,是行为人主观明知是非食品原料,依然故意掺入食品对外售卖。杨某某辩称自己只是调配养生药酒,不清楚添西药的危害性,这一处主观认知,就是庭审辩驳的关键,必须用客观证据链牢牢锁死。”

    为了夯实证据,他还带我梳理林区辖区食品消费特点,叮嘱我同步做好普法前置准备:“案子办完不是终点,要借着这个典型案例,给周边村镇商户、中老年群众敲醒警钟,这才是刑庭守护民生的本职。”跟着老师走访涉案村落时,不少曾购买过这款“保健酒”的老人面露后怕,有人坦言轻信了“偏方养生”的噱头,全然不知道暗藏处方药副作用。看着群众恳切的神情,我第一次真切地明白,法官助理整理的每一份证据、草拟的每一段文书,都连着普通人的平安日常。

    案件进入庭审阶段,是他给我上的最生动的一堂实战课。开庭前一晚,他陪着我打磨庭审辅助提纲,细化举证顺序、发问要点,甚至细致提醒我:面对被告人的抵触情绪,不必强硬对峙,要先听懂他铤而走险的根源,再用法理讲明后果。庭审现场,杨某某起初情绪激动,反复辩解自己只是想做点小生意养家,并非有意害人。他没有打断辩解,待其情绪平复后,条理清晰地出示检测报告、下游买家的身体反馈记录,又温和地告知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可以依法从轻的法律依据:“赚钱要走正道,食品安全是法律红线,更是做人底线。你勾兑的酒流向林区多个乡镇,很多老人把它当成日常滋补品,一旦长期饮用,会损伤心脑血管,这不是小事。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公开向社会致歉,既是弥补过错,也是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番话让原本抗拒的杨某某低头沉默,当庭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筹措资金缴纳十倍惩罚性赔偿金,承诺后续配合法院开展食品安全警示教育。休庭间隙,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司法的威严,从来不是冷硬的面孔,是既守住法律底线,又给人知错悔改的余地。公正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

    案件落判不是结束,他又带着我依托该案开展林区巡回普法。我们走进乡镇集市、社区便民点,用杨某某的真实案例讲解有毒有害食品的辨别方法,解读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规定。看着过往百姓认真翻看宣传手册,主动询问日常购酒注意事项,我忽然读懂了他常说的“诉前普法前置”的深意:办好一个案子,警示一片区域,守护一方民生,这正是林区法院干警独特的价值。

    朝夕相处的帮带中,他不仅教会我办案流程、法条适用和文书技巧,更让我懂得卷宗整理必须一丝不苟,这背后是对案件、对当事人、对司法职业的敬畏;让我明白接待群众要耐心谦和,既要守住公平的底线,也要体察人情的温度;还让我认识到,作为环资领域的干警,要把生态安全、民生安全刻在日常办案的每一处细节里。(作者单位: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