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下午,广安区2026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会在浓洄司法所会议室召开。区司法局局长陈月瑜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局长刘静出席会议并就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全体律师(含实习律师)、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及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广安市金城公证处主任及公证员代表、各司法所负责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和区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刘静通报了2026年以来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投诉举报受理及调查处理情况,宣读了2025年度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表现突出个人表扬文件,并就近期重点工作作出安排。会上,刘静组织学习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传达学习了《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及法律援助人员违法违规情况通报,对全区法律援助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随后,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陈月瑜作总结讲话,对下一步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第二阶段,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黄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实务操作学习,详细讲解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要点。区司法局公法股负责人周俊成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四川省司法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及《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
会议指出,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广安区司法局紧扣省定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覆盖面持续扩大,法律咨询供给不断优化,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从“保基本”向“广覆盖、高质量”加速转型。
会议强调,案件质量是法律服务的“生命线”。全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强化案件质量意识。要聚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要结合全省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相关要求,持续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会议要求,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执业管理制度,规范执业行为。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对照通报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共同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次推进会内容丰富、安排紧凑,既总结了成绩、表扬了先进,又剖析了问题、部署了任务,为做好下半年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凝聚了共识。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作风投入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作者单位:广安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