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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七年欠薪“纸上维权”巡回审判“家门口”化解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研  日期:7/10/2026 字体: [大][中][小]

    一份薪酬,是劳动者辛勤劳作的回报,更维系着一个家庭的日常开销。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将巡回法庭搬到汪清县太平村,成功调解一起拖欠七年之久的劳务报酬纠纷。法官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不仅为农民工潘师傅追回了血汗钱,更在田间地头播撒了法治的种子。

    七年奔波,一张欠条写满艰辛

    时间回溯至2014年到2019年,潘师傅受雇于王某,在其承包的电厂负责燃料卸车工作,双方约定日薪160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王某每月克扣部分工资,累计拖欠达35000元。直至2025年10月,王某才补写欠条,虽于次年2月支付1000元,但剩余34000元始终以“没钱”为由拒付。七年间,潘师傅数次讨薪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巡回审判,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劳务纠纷看似数额不大,背后却是老百姓的急难愁盼,绝不能一判了之。”法官这样说。

    为了弄清症结,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并未急于开庭,而是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细致梳理案情、摸清矛盾根源,精准找准纠纷症结。

    考虑到王某腿部受伤、不便远行,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并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承办法官决定驱车前往汪清县太平村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门口”。

    庭审中,原告潘师傅详细陈述了七年欠薪始末,逐一提交证据,诉说多年维权的艰辛。王某面露难色:“法官,我不是故意拖着不还钱,外头还有人欠我的工程款没结清,我现在手里实在拿不出钱还给潘师傅啊。”

    法官看向王某,严肃释法:“王某,他人欠你工程款是另一层法律关系,不能以此拒付潘师傅的劳动报酬,及时足额支付薪酬是你的法定义务。”随后法官放缓神情,结合双方实际情况耐心劝解,细细道来其中情理与法理:“你要清楚,潘师傅这笔劳务费,是他实打实付出劳动换来的血汗钱。七年来,他一次次奔走维权,反复沟通、四处求证,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为了这笔辛苦酬劳常年忧心焦虑,生活也一直被这场纠纷牵绊困扰,迟迟无法安稳,常年积压的难处和委屈可想而知。”

    法官进一步劝导,字字恳切、句句在理:“从情理上来说,潘师傅当初愿意为你务工,是对你的信任,你们之间的劳务事实真实存在,他凭劳动挣钱光明正大、理所应当。你有工程款未收回的难处大家都能理解,但做生意、干工程讲究诚信为本,欠债还钱是最基本的道义,不能把自身的经营风险、回款难题,转嫁到普通务工者身上。普通劳动者挣钱本就不易,靠体力劳作换取微薄收入养家糊口,七年欠薪早已让他不堪重负,于情、于理、于法,你都应当足额支付拖欠的劳务费。”

    随后法官缓和语气:“潘师傅辛苦劳作七年不容易,常年维权身心俱疲,你也有实际难处,大家各退一步,坦诚沟通、互谅互让,把多年的积怨化解,把问题彻底解决,才是对双方最好的结果。”

    法官精准梳理争议焦点,以法为据明晰责任,以乡情为桥引导换位思考。经多轮耐心沟通,双方最终冰释前嫌,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王某于2026年8月6日前一次性支付潘某劳务费34000元。

    潘师傅紧握协议,如释重负:“压在心头七年的石头,今天总算落地了!”

    小案件大情怀,司法为民显担当

    对潘师傅而言,这是养家糊口的“血汗钱”;对法院而言,每一起涉民生案件的高效处理,都是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尤其对涉追索劳动报酬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用更接地气的方式化解矛盾,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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