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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法堂丨中介费“打水漂”?法院:退!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罗燃  日期:7/8/2026 字体: [大][中][小]

    不少工程从业者为拿到项目,会通过中间人支付高额居间费,殊不知一旦项目本身违法,居间协议直接无效。

    近日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为行业敲响法律警钟。

    2023年3月,王某经杜某介绍,准备承接“某度假村二期改造项目”。双方签订《居间协议》,约定杜某促成王某(以某公司名义)与业主方签订施工合同后,王某按工程总价款4%支付居间报酬,暂计约120万元。协议签订当日,王某即支付了首笔居间费15万元,业主方也与某公司签订了暂定总价3000万元的《施工合同》。

    然而,施工仅一月,项目所在地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即向施工方发出停工通知,认定该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属于违法建设,责令立即停工。随后项目被强制拆除。

    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居间协议》无效并退还15万元居间费及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被告杜某则辩称其已促成施工合同签订,居间协议合法有效,项目违法是原告未核查手续,居间费不应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施工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手续,属于违法项目,施工合同系无效合同。居间协议约定的居间事项系促成签订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协议因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合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故杜某收取的15万元居间费应予退还。同时,法院指出王某作为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从业人员,对项目审批手续未尽审慎审查义务,自身亦存在过错,故对其主张的资金占用利息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建设工程领域中介服务需严守法律底线。居间人应确保所介绍的项目合法合规,施工方也应尽到审慎审查义务。若居间事项本身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便居间成功,居间协议亦属无效,居间人不仅无法获得报酬,已收取的费用也应返还。违法建筑终将“一场空”,各方均须为自己的过错“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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