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管控,有效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近日根据上级通报,针对瓜州震宇旅游客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车辆在新疆哈密市累计出现3次以上乘车人员未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瓜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震宇旅游客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上述违法行为的存在暴露出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松懈、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乘车人员安全教育提醒不到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大队向企业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一是立即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所属车辆驾驶人及乘车人员安全防护落实情况,坚决杜绝乘车人员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二是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驾驶人日常教育提醒,严格落实出车前告知义务,督促驾乘人员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三是切实履行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摒弃重运营、轻安全管理理念,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和人员日常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被约谈企业负责人对存在问题予以认领,表示将全面加强驾乘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切实把交通安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同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我大队也将持续跟进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加大重点车辆路面巡查和源头监管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