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律服务调 解详细内容
法润婚姻,情系家庭:泽普县人民法院调解夫妻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凯迪日古丽•;图尔荪  日期:9/19/2025 字体: [大][中][小]

    2020年5月,麦某与古某经人介绍后建立恋爱关系,同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因缺乏感情基础,双方婚后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睦,古某遂于2024年3月向泽普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结合实际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驳回了古某的诉讼请求。此后,双方关系仍未有改善,2025年7月,古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就此展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察觉到夫妻双方虽矛盾重重,但仍有感情基础,于是采取“背对背”方式深入挖掘双方矛盾焦点。通过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到双方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所产生的矛盾亦属夫妻相处中的常见现象,并非无法调和,只是双方没有机会平心静气的进行沟通。于是,承办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聊天,梳理矛盾根源。

    在法官引导下,夫妻二人回顾生活点滴,意识到矛盾多源于日常琐事的积累。为使双方当事人彻底解开心结、和好如初,承办法官找准切入点释法说理,从夫妻感情,子女抚养,家庭经营等方面指出双方的不足,并强调相互理解、包容,信任的重要性。同时,法官还结合实际案例,详细阐述了离婚对子女心理和生活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让双方深刻认识到家庭完整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最终,夫妻双方终于放下成见,当庭和好。

    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方面。泽普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以和为贵”的理念,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坚持“情与法”相结合,用情、依法断好老百姓的家务事,以家庭和谐“小平安”助推社会治理“大平安”,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多司法力量。(作者单位:泽普县人民法院)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