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渊泉高速公路大队在G30连霍高速瓜州收费站开展定点勤务时,连续查获两起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参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河南省渑池县驾驶员姚某驾驶皖E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E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驶出瓜州收费站时,经现场执勤民警查验比对行驶证,发现该车挂车存在非法改装行为,实际长度超出登记参数3米。同期,陕西省泾阳县驾驶员毕某军驾驶陕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陕J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出收费站时,经核查确认其挂车非法加长2米。
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两车驾驶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违法车辆,限期恢复原状并接受复检。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大队严格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求,针对货运车辆非法改装顽疾实施精准打击。两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运输从业人员仍存在违法侥幸心理,擅自改变车辆技术参数,严重威胁道路运输安全。下一步我大队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货运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重点路段、时段的巡查力度,运用科技手段提升违法识别能力,通过典型案例曝光、驾驶员安全培训等方式,增强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全力保障高速公路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