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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情同此心 念兹在兹不负所托——关于对调解工作的感悟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陈静  日期:11/25/2024 字体: [大][中][小]

    调解是法院审判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环,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一环,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心民意,如果案件都一判了之,矛盾纠纷看似解决,但结果却容易让当事人之间产生难以修复的裂痕。而调解工作不仅可以缓和对立情绪,还能兼顾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是案结事了的最佳选项。作为一名年轻的民事法官,如何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引导当事人愿意配合法官进行调解,是我们日常审判工作中的重点,也是难点。通过三年的学习和经验积累,我认为做好案件审判过程中的调解工作,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从“学”习夯实,抓实理论基础。要具备扎实过硬的业务基础,熟悉自己所在审判领域的法律规范,法官业务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其对审理案件的判断,只有具备精湛的业务素质,才能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案件的走向作出精准判断,并据此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在当事人对案件结果有合理预期的前提下,相信法官的专业能力,引导当事人配合调解。绝不为了结案而和稀泥,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接受调解结果。如对于借款、借贷纠纷中法律对利息保护的上限每年的调整,对于保险合同纠纷中格式条款的认定,对于合同违约时违约金支持的裁判标准等等,向当事人作出详细释明,让当事人在具备合理预期的情况下自愿对自身利益作出让渡从而达成双方的和解。

    从“细”处着手,做好穿针引线。要探明当事人内心的真正诉求,有的放矢的开展调解工作。俗话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我们要学会找到不同的钥匙,这就需要法官要提升自身的洞察力,利用庭前准备工作和庭后三分钟等途径多与当事人交流沟通,不只拘泥于庭审中双方的举证和陈述,更全面的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弄清楚原被告之间矛盾的症结所在,围绕原被告双方的真正诉求来从中进行调和,才更有可能促使案件达成调解。曾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历经仲裁、一审、二审然后发回重审,庭审后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期间,双方当事人在赔偿数额方面已能够接受法院意见,但均十分抗拒调解,后来经与被告亲属沟通得知被告曾因补偿金数额问题与原告发生口角并不慎误伤原告母亲,原告也因此去主管被告的行政部门举报了被告,双方积怨已深,看似不可调和,但实质是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没有一个宣泄口,于是我分别同原被告进行沟通,从他们自身的利益出发,分析利弊,安抚情绪,努力化解各自的心结,在连续3小时的沟通后,最终被告同意向原告母亲赔礼道歉并当场给付原告劳动赔偿,原告同意向行政部门撤回对被告的举报,重审案件以调解方式化解,也避免了后续的上诉、申诉案件的发生。

    从“心”中公正,筑牢廉洁防线。要始终保持中立的立场。秉持客观中立的立场是当事人信赖法官的基础。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法官要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杜绝与当事人不必要的接触,净化自身朋友圈,拒绝一切与案件无关人员对案件情况的过问,始终保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客观中立的立场。有些案件的当事人在开庭时会跟我说“我打听过你,你是白山中院下派来的法官”这句话仿佛一滴雨滴砸在我的额头,突然点醒了我,让我清楚的知道了我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会成为我日后职业生涯的背书,我需要用每一个案件做拼图,拼凑好法官的职业画像。作为一名年轻法官,我一定会爱惜自己的羽毛,用每一个公正审理的案件为自己堆积好口碑,树立好人设,始终扮演好一个中立的调停者角色,让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都愿意信赖,配合调解。

    从“变”换思考,找准问题根源。法官要学会异地而处,要有换位思考的能力。张军院长指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我曾审理了一起母亲状告儿子的案子,原告是一名85岁的银发老人,丧偶后由三个儿子轮流抚养,因曾给三儿子的一块地被政府征收,三儿子获得了征地补偿款,其他两个儿子不平衡,唆使老人起诉三儿子要钱。看着老人颤颤巍巍走进法庭样子,让我想起了过世的姥姥,她和原告同龄,我不禁想象如果是我的姥姥面临这样的困境会是怎样的心情,心里十分酸楚。庭前老人向我表示了她的无奈,也承认三儿子很孝顺,但为了日后的赡养问题她只能起诉。庭审后我认为这个案子理想的结案方式只能是调解,如果判决老人可能会败诉,亲子关系的破裂恐再难修复。于是我找到被告,努力从亲情和孝道的角度去劝解被告及被告的配偶,多次沟通后被告最终同意拿出一半补偿款给老人,案子得以调解。结案后,我将老人另外两个儿子约到了法院,邀请我们庭长陪同对两人唆使母亲起诉弟弟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虽然不知日后效果如何,但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能做的“如我在诉,情同此心”我把这八个字作为自己职业生涯的座右铭刻在心中,努力要求自己在审理案件时始终抱有同理心,对当事人的诉求充分体谅和尊重,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以求和当事人的内心能产生共鸣,从而找到源头化解纠纷的钥匙。

    案件审理不易,纠纷调解更不易,需要法官有更多的耐心、责任心和同理心,我的能力距离一个优秀的法官还有很大差距,我会在日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保持善良、保持热情,用“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态度处理好每一个案件,才能“念兹在兹,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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