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念好“学、知、明、守”四字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奋力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学纪是基本前提。在全党上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通知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各级党组织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抓住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契机,全面深入学习党的纪律,确保纪律教育入脑入心。
知纪是直接目标。党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广大党员干部要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约束。在政治纪律方面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组织纪律方面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廉洁纪律方面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群众纪律方面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纪律方面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在生活纪律方面要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真真正正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明纪是内在要求。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各级党组织要注重抓好日常警示教育,持续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等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纪律规矩警钟长鸣。要防止学习和实践“两张皮”,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做到知行合一,坚持边学边悟、边改边做,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通过党纪学习促进作风改进,努力实现在学习上下深功夫、在工作中见真成效。
守纪是最终目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学纪、知纪、明纪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不敢不守纪、不能不守纪、不想不守纪,养成自觉守纪的好习惯好作风,各级党组织要持续锻造党员干部忠诚品格,使党员干部自觉树立、自觉守护忠诚的政治纪律意识,自觉做对党忠诚老实的模范践行者,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凝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动力和合力。(作者单位:中共中江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