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邻里关系,近日,三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泥土使用引发的邻里纠纷,有效化解双方矛盾,避免纠纷升级。
2026年4月初,三里镇村民庞某为修整家族坟山周边排水水渠,在施工过程中占用了邻居李某的自留地水田部分区域,并取用了水田内泥土,双方因此产生土地纠纷。事发后,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断,邻里关系陷入僵局。
为彻底化解矛盾,三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详细了解纠纷起因、现场情况及争议焦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乡风民俗,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导、情理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沟通,摒弃对立情绪。
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经过工作人员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
根据调解协议约定,庞某一次性支付李某人民币壹仟元整,作为此次修整水渠占用李某自留地水田及取用泥土的全部补偿费用。同时,李某自愿放弃后续相关权利,承诺不再就本次土地纠纷向庞某提出任何诉求,也不再向相关部门反映、投诉此事,并不干扰庞某后续正常的水渠修缮工作。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有效化解了邻里矛盾,修复了邻里关系。下一步,三里镇将持续坚持源头排查、主动调解的工作方式,用心用情化解各类基层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乡村环境。(作者单位: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三里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