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禹州法院驳回陈某某持原副县长之子名下土地证索要拆迁补偿的诉讼,案件背后的假证疑云、权力魅影,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权力一旦失范,国有资产就可能沦为个人谋利的工具,作风不严、监管缺位,终将侵蚀公信、损害民利。
案件中,涉案土地证印章与同期档案明显不符,涉嫌伪造;而土地使用者丁某某,正是曾因贪占该土地被撤职的原副县长丁某发之子。从违规占有到疑似伪造证件,再到试图借拆迁套取补偿,一条清晰的权力变现、利益输送链条若隐若现。这绝非个案,而是部分干部公权私用、特权思想作祟的典型缩影: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家族“私产”,把国有土地当成个人“蛋糕”,漠视纪法、肆意妄为,最终只会触碰红线、自食恶果。
国有资产是全民共同财富,容不得半点侵占;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公器,决不能沦为谋私工具。此案暴露出的问题,根源在于权力监督缺位、作风建设松弛:个别干部特权思想严重,把“官本位”凌驾于“民本位”之上;部分环节监管流于形式,让假证、违规操作有机可乘;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彻底,为后续纠纷埋下隐患。若不严加整治,不仅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更会破坏公平正义,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守护国有资产,必须拧紧权力“安全阀”、筑牢作风“防火墙”。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牢记权力姓公、一丝一毫不能私用,摒弃特权思想,严守纪法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相关部门要强化全流程监管,严格土地审批、权属登记、拆迁补偿等关键环节审核,健全档案核查、印章比对、信息公示等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深挖历史遗留问题背后的作风与腐败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群众利益不受损。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国有资产守护不容有失。唯有以严的基调、实的作风管权治吏,才能让权力始终为民所用、为公所守,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守护好人民的共同财富。(团林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