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0日,下午三时一刻,一张《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被郑重地交到蔡某某老人手中。这位63岁的五保户紧握着这页薄纸,手指反复摩挲着右下角“石笋司法所”那枚鲜红的印章。三小时前,他背着七万多元医疗债务和对未来的绝望走进这里,此刻,他握着的是依法维权的凭证,是绝处逢生的可能。
这张决定书的背后,是一个残酷的事实:2025年9月14日,老人在家中卧床养病时,遭同村村民蔡某(行凶人)菜刀砍伤颈部、头部、背部十余处,在广安区人民医院经历两个多月的抢救治疗,欠下巨额医疗费用。作为无经济来源的五保户,他无力承担,加害方亦未予赔偿。
依法受理:为最需要的人打开绿色通道
当天下午二时四十分,蔡某某步履蹒跚地走进石笋司法所办公室。他带来的那个皱巴巴的塑料袋里,装着两样沉重的东西:一是广安区公安局分局起诉意见书,二是他的五保证和身份证。
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刻注意到了老人头部凹陷,脖颈处尚未拆线的狰狞伤疤,右手无力耷拉着,以及他眼中深切的焦虑与无助。在初步询问中,老人用沙哑的声音叙述了被砍伤的经过,表达了要求加害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的迫切诉求。
工作人员迅速启动初审程序。经核查,本案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涉及重大人身伤害赔偿。而申请人蔡某某持有有效的《农村五保供养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人员”——即法律明确要求给予法律援助的特殊困难群体。
基于此,石笋司法所依法简化程序,加快审核。经审查,该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申请人主体资格完全符合法定条件。
专业研判:为后续维权奠定坚实基础
在受理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不仅完成形式审查,更对案件进行了初步的专业研判。他们注意到,老人提出的“六十万元”赔偿数额包含已发生费用和预期费用,这需要后续专业法律工作者帮助其依法核算、分类主张。同时,工作人员提示老人注意保存所有医疗票据、交通票据等原始证据,并初步告知了法律援助的基本流程和可用的法律解决途径。
下午三时十分,经司法所审批,石笋司法所正式作出决定:受理蔡某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将根据案件性质,尽快指派合适的法律专业人员承办此案,帮助其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司法为民:让公平正义成为社会和谐基石
从老人踏入司法所到手持受理决定书,整个过程不足一小时。但这短短一小时,却为一位陷入绝境的老人点亮了依法维权的道路。那张《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不仅是程序上的受理凭证,更是国家法律援助制度对最困难群体的庄严承诺。
石笋司法所的行动诠释:应援尽援,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困难群众,绝不拒之门外;便捷高效,简化程序,快速响应,让群众少跑腿、早安心;专业规范,依法审核,精准研判,为后续高质量法律服务打好基础;司法为民,将法律援助作为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底线工程。
蔡某某老人的案件才刚刚进入法律援助程序,维权的道路仍可能漫长。但石笋司法所这扇门的敞开,这份及时的受理决定,已向所有人昭示:无论境遇多么艰难,法律面前,总有一扇门为你敞开;正义的实现,总有一条途径从这扇门开始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