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本该是稻浪翻滚、颗粒归仓的丰收时节,闻某却因自家稻田的部分水稻近乎绝收,愁容满面——这场“意外”源于当地文管所于2024年为保护周边文物喷洒农药后突降大雨,药液随雨水渗入稻田,导致水稻生长受阻、颗粒无收。
眼看一年辛劳付诸东流,闻某多次找到文管所协商赔偿事宜,却因双方对损失认定、责任划分各有主张,协商近一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闻某一纸诉状将文管所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推进庭审,而是先向双方深入了解案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等情况,并向闻某询问是否保留当时稻田受损的相关证据,告知双方庭审时带好证据材料。开庭查明事实后,又分别与双方耐心沟通:一边倾听闻某对收成损失的焦虑,一边了解文管所“文物保护无小事”的职责考量。法官深知,此案不仅关乎农户的生计,更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履职与群众财产权益的平衡,若处理不当,既可能让农户寒心,也可能影响文管所后续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文物要护,农户的损失也得补,咱们得找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农田受损实际情况、农作物市场价值及文管所履职过错程度,一遍遍向双方释法说理,既阐明文管所履职中未尽到充分注意义务的责任,也引导闻某理性看待损失赔偿范围。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如今,闻某重新规划着来年的耕种,文管所也针对此次事件完善了文物保护作业中的风险防范措施。这场围绕“农药雨”引发的纠纷,在法院的悉心调解下,既化解了文物保护与农户收成的矛盾,更让双方在法律框架下实现了“双赢”,用司法温度为这个金秋添上了一抹暖心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