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安市人民法院榆林法庭成功诉前化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修复了破裂的亲情。 案情回顾:2024年10月,解某兄弟二人的母亲病逝,88岁高龄的父亲需有人照料生活。经兄弟姐妹商定,由哥哥负责照料父亲生活起居,弟弟及两个姐妹每月各承担赡养费1000元。2024年12月31日,弟弟按约将一年的赡养费12000元转给哥哥,然而父亲随后随弟弟生活,弟弟因此要求哥哥退还赡养费。 榆林法庭受理该纠纷后,未急于启动诉讼程序,而是从亲情修复、家庭和睦出发,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哥哥称,并非不愿退还赡养费,只是弟弟不打招呼擅自接走父亲,且自己出资装修父亲所住房子,之前也尽心照顾父母,弟弟此举让他寒心;弟弟则表达了对父亲生活质量的担忧。
法官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和情感症结,以“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释法明理:一方面阐明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兄弟姊妹间的协议应当诚实履行;另一方面则从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出发,唤醒双方的手足之情,引导他们珍惜亲情、互谅互让。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哥哥通过微信当场退还赡养费12000元,还提及他们大家庭此前一直和睦,说起兄弟互相扶持的温暖时光……弟弟也表示今后将加强沟通,共同妥善安排好父亲的晚年生活,兄弟俩隔阂尽消。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彰显了法律的温度与力量。它表明,在处理家庭纠纷时,法律并非冰冷条文,而是修复亲情的桥梁。通过诉前调解,既让子女明确赡养责任,又维护了家庭的和睦与温暖,促进了社会和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者单位: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