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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俭学遇“培训纠纷”?培训退费风波背后的“合同必修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徐萌 崔巍  日期:8/7/2025 字体: [大][中][小]

    勤工俭学是不少大学生减轻家庭负担、锻炼能力的选择,既能积累经验,又能树立正确价值观,本是一举多得的好事。但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孤山子法庭受理的一起案例却提醒大家:勤工俭学的路上,还得擦亮眼睛守好“合同关”。

    案情回顾:

    李某某是吉林某大学在校大学生,因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而萌生了勤工俭学的想法,李某某想利用自己所学的专业课知识,再报班学习一些动漫设计,通过给广告公司设计海报等赚点劳务费。2024年11月2日,李某某在网上报名了广州某文化艺术公司的“原画基础班”和“角色设计班”,当天就签订了培训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提供4个月的课程培训及课后指导,费用为6856元,(分12期按月支付,每月563元)。但协议里也明确:若因个人原因停学,公司需扣除已开通课程的课时费,协议终止;若取消培训课程,公司需扣除20%的综合服务费;报名7天后不允许退学,若中途强制退学,除需补交每节课163元课时费外,还要付20%违约金。更关键的是,协议中的附加条款写明“双方任何口头交流及承诺与书面协议表述不一致的均无效”。

    前两个月,公司按约定提供了24节课程、督学指导、课后作业布置、结业作品评析等服务。可到2024年11月23日,李某某便不明原因拒不参加学习,也未向公司支付培训课时费,故广州某文化艺术公司将李某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李某某是在校大学生,没有独立的经济偿还能力,便第一时间联系了他的父母。电话另一边李某某的父母起初十分震惊,连声表示“孩子一直说在勤工俭学,怎么突然冒出学费纠纷?不会是被人诈骗了吧!”法官耐心地安抚家长情绪,在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后,家长才半信半疑地联系上李某某,核实后确认确有此事。李某某一接通视频就红了眼眶,委屈地倾诉:“我本来是想学点技能赚钱减轻家里负担,可课程难度远超预期,我根本跟不上进度。学了快一个月,连基础的设计软件都没掌握明白,公司介绍的试单任务更是完全做不了,一分钱劳务费都没拿到。这跟他们当初口头说的根本不一样,我觉得自己被骗了,不想学了,也不想交钱。”公司代表则表示:“我们严格按照协议提供了课程和服务,24节课一节没少,督学和作业指导也都按时完成。学员因为自身原因学不会就拒付费用,已经违反了协议约定。”

    法官先向李某某仔细释法:“公司已经履行了提供课程的主要义务,你以‘学不会’、‘没赚到钱’为由拒付费用,没有合同和法律依据。”接着又对公司代表说:“虽然协议约定清晰,但学员是在校大学生,家庭条件困难,初衷也是勤工俭学。如果严格按合同追责,可能会给学生和家庭带来经济压力,也不利于矛盾的彻底化解。”之后,法官结合双方诉求提出调解方案:“考虑到李某某已实际接受24节课程,公司确实提供了教学服务,李某某需要承担相应费用;但考虑到他的实际困难和未完成全部课程的情况,公司可适当减免违约金和部分服务费。”经过反复沟通,法官多次向李某某解释合同的严肃性,也劝说公司从情理角度适当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某一次性支付广州某文化艺术公司各项经济损失4000元,双方就此了结纠纷。

    法官寄语:

    这起案例给大家提了个醒:在勤工俭学、参与培训等活动时,既要怀揣积极进取的初心,更要树立“合同即承诺”的意识。签订合同前务必仔细研读每一项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解决方式,确认自己能够履行约定后再落笔签字;合同签订后,要以诚信为本,严格遵守约定,即便遇到困难,也应通过友好协商、依法维权的方式解决,而非选择“逃避履约”。唯有坚守诚信、敬畏规则,才能在成长路上少走弯路,真正让实践经历成为提升自我的助力,而非纠纷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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