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节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出台,犹如春风化雨般润泽基层治理土壤。这项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的减负制度,不仅是对基层干部的深切关怀,更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步,标志着减负工作从“运动式整治”转向“制度化治理”的深刻变革。
党内法规的刚性约束,为基层治理划定了清晰的“硬杠杠”。从文件篇幅限制到会议时长规范,从督查考核统筹到权责清单管理,21项具体举措构建起立体化减负体系。湖北鄂州通过制定村(社区)“三张清单”,将主责事项从31项精简至18项,协助事项从52项压缩至28项,从源头破解“小马拉大车”困境。这种“清单革命”不仅厘清了基层权责边界,更通过制度设计倒逼上级部门转变工作作风,防止“责任甩锅”和“任务转嫁”。正如中央纪委指出的,形式主义问题“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唯有通过制度创新打破层级壁垒,才能实现治理资源的精准配置。
各级党组织的示范引领,是推动减负落地的关键引擎。泰州创新实施“一件小事”专项行动,市级部门主动认领基层痛点,水利部门取消河长巡河打卡,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河湖动态监测,让基层干部每周节省3天走访时间。这种“问题导向”的改革思维,折射出组织层面的责任担当。更值得关注的是,江苏徐州建立44个基层减负观测点,通过反向测评机制倒逼部门改进工作方式,将减负成效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形成“减负—考核—提升”的闭环管理。这些实践证明,唯有组织层面刀刃向内、自我革新,才能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当前,形式主义仍以“红头变白头”“会议套开”等新形态存在,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仍需制度阳光持续照耀。这要求我们既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规定》执行,更要从思想根源破除政绩观偏差,通过优化考核体系、推动资源下沉,构建起“减负常态化、赋能长效化、治理现代化”的良性循环。当组织担当与干部作为同频共振,当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深度融合,我们定能以作风之变推动发展之进,在新时代基层治理的征程上书写更加璀璨的篇章。(团林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