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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筑牢防骗防线 | 公开庭审观摩活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沙亚·巩力杰  日期:8/6/2025 字体: [大][中][小]

    为提升群众对传销犯罪的辨别能力,近日,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等部分行业干部参与庭审观摩,通过“零距离”接触司法过程,深化普法效果。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间,张某某借助“华英会”平台,编织“人民币兑换虚拟币投资数字藏品可获高额收益”的谎言,以拉人头、层级返利为手段,搭建起五级“金字塔”架构,累计裹挟576人入局,大肆敛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2023年6月底,该平台“暴雷”关闭,投资人血本无归。慑于法律威严,张某某最终投案自首。

    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证据效力展开质证辩论,被告人对其组织传销、骗取钱财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规定: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前总觉得传销离自己很远,今天才知道骗局就在身边。”参与观摩的干部表示,将把庭审见闻告诉家人,警惕各类“高回报”陷阱。

    随着社会生活的网络化,网络传销犯罪在组织结构、参与模式、行为方式等方面都具有不同于传统传销犯罪的新特点,呈现隐蔽性更强、蔓延速度更快、涉及人员更多、波及地域更广等等。本案中张某某也是通过网络媒介被拉入犯罪的深渊并发展周围人成为会员,在贪欲操纵下一念入罪。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以部门联动形成打击传销的强大合力,让“高收益”迷局在阳光下无所遁形,让法治信仰在更多人心里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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