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刑侦剧《利剑玫瑰》正在热播中,剧中除了紧张刺激的刑侦情节,还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进行了深刻呈现,这一话题触动了全社会的神经,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孟贵参与拐卖犯罪链条,负责将被拐儿童运送至买家手中,他自认为仅参与运输,罪行较轻,但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问:剧中孟贵参与拐卖儿童运输的行为,会涉及哪些法律责任?答:孟贵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运输被拐儿童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法官说法:
公众应明确,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链条中的任何环节,包括运输行为,都属于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家庭和社会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对拐卖犯罪的警惕性,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共同守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从社会层面形成打击拐卖犯罪的强大合力。(作者单位: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