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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执法岂能“远洋捕捞”?2025法治新局亟待破局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翟智慧  日期:6/10/2025 字体: [大][中][小]

    2025年伊始,一起跨省执法争议事件将“远洋捕捞”式执法再度推入公众视野。据媒体报道,某沿海省份市场监管部门未经属地协同,径直前往内陆省份查扣企业资产,导致企业生产线停摆、数百名员工面临失业。这一事件犹如一记警钟,叩击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任基石。当公权力跨越地域边界、突破程序约束,企业如何安放其生存发展的信心?

   “远洋捕捞”式执法:权力越界的现实隐喻

   “远洋捕捞”本是渔业术语,如今却成为执法乱象的刺眼标签。2025年的这起案例,暴露出三大深层病灶:其一,执法权限的“无界漂流”。根据《行政处罚法》及最新修订的《跨区域执法协作条例》,异地执法需遵循属地管辖原则,重大案件应通过省级部门协调。但涉事部门单方面“突袭”,如同渔船擅自闯入他国海域作业,是对执法地域边界的公然漠视。其二,执法程序的“暗箱操作”。被查企业反映,执法全程未出示合法手续,资产查扣缺乏清单与法律依据。这种“先斩后奏”的执法方式,如同在公海中肆意捕捞,将程序正义抛诸脑后。其三,执法目的的“功利转向”。当执法行为与地方财政创收挂钩,企业便成为待宰的“鱼群”。此类“精准捕捞”不仅侵害企业权益,更撕裂了政商关系的信任纽带。

    从个案到沉疴: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系统性挑战

   “远洋捕捞”式执法绝非孤例。2025年开年,多地曝出类似争议:北方某县以“环保整改”为由查封外地企业设备,南方某市跨省追缴“历史欠税”引发舆论哗然。这些乱象的根源在于:其一,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跨区域执法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属地监管部门往往“后知后觉”,导致权力运行游离于监督之外。其二,企业维权的“高昂成本”。面对异地执法,企业需耗费大量时间精力举证申诉,而违法执法成本却相对低廉,形成“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怪圈。其三,法治思维的“局部缺失”。部分执法者仍秉持“管理思维”而非“服务思维”,将执法权视为“整治工具”而非“保护手段”。

    筑牢法治堤坝:让执法权回归“公海航道”

    根治“远洋捕捞”式执法,需从三方面构建防护网:其一,划定执法“地理围栏”。建立全国统一的跨区域执法协作平台,明确异地执法必须通过平台报备并经上级部门审批,如同为执法船只安装“电子栅栏”。2025年《跨区域执法协作条例》已明确要求,省级部门需对跨省执法进行“全流程监管”。其二,安装执法“阳光导航”。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执法影像、文书不可篡改存证,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其三,设置违法“禁渔红线”。对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执法者,建立终身追责制度,同时完善企业权益救济渠道,让“被捕捞者”能通过行政复议、司法诉讼获得赔偿。

     结语:法治是最好的“海洋牧场”

    健康的营商环境如同富饶的海洋,需要法治作为基本框架。当执法者不再扮演“掠夺者”角色,当企业权益获得刚性保护,市场主体才能安心耕耘,创新活力才能持续迸发。2025年的这些教训警示我们: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才能让“远洋捕捞”式的执法闹剧彻底退场,让中国经济的大海永远碧波荡漾。(作者单位:荒佃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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