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学习党纪作为“必修课”“终身课”“实践课”,做到用心学纪、对标明纪、严格守纪,“以终为始”让党纪学习教育的“热力值”持续在线。
以一往无前的精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求实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一百五十八条,每一条党纪的背后,都包含着党中央让纪律这把外在“戒尺”成为党员干部内心“戒律”的定力和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新修订的《条例》,在深入阅读中琢磨要义,在深刻领悟中汲取精髓,逐章逐条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坚定对党的忠诚和马克思主义信仰,形成在党言党、在党为党的高度自觉。
以一以贯之的定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增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条例》为指引,将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刀刃向内的勇气审视自己的言行举止,不断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红线、不踩雷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以一如既往的作风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谋长效。广大党员干部要胸怀万千山壑做到“心不惑”,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全部工作的逻辑起点,确保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党员干部见行动。要把握群众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作者单位: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