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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悦:党纪学习教育“警醒”“底线”“敬畏”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爱悦  日期:2024/4/29 字体: [大][中][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学党纪“受警醒”、知党纪“明底线”、守党纪“知敬畏”,始终坚守初心使命,持续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形象。

    领悟党纪“受警醒”,“心有所畏”学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警醒,警醒于党纪国法、警醒于个人行为,警醒于一切可能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言行举止。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党员干部把学习聚焦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弄清楚新旧变化,端正态度,带着问题学,不可形式主义,也不可囫囵吐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被违纪违法行为所侵蚀。

    践行党规“明底线”,“行有所度”守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党章党规是党的生命线,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根本准则。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纪国法的底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触碰党的红线、底线,不触及法律的底线。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时刻提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对党忠诚、廉洁自律,坚决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绝不越过底线,不以权谋私、不以权谋利,坚决抵制腐败行为。

    守护党心“知敬畏”,“肩有所担”践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所有党员、干部都要戒贪止欲、克己奉公,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于人民。”党心是党员干部的精神支柱,是党凝聚力的表现。党员干部要敬畏党纪国法,敬畏人民群众,敬畏历史和人民的评价。要敬畏党的纪律,敬畏党的工作机制,敬畏人民的监督,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不骄不躁、不懈不怠。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将个人的理想和追求融入到党的事业中去,肩负人民期盼,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党员干部要时刻学纪、知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是什么、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始终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的领导和长期执政地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作者单位:河北省泊头市营子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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