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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把庙会办得更有“烟火味”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2024/4/22 字体: [大][中][小]

    约定的时间,圈定的地点,琳琅满目的商品,庙会的魅力尽在其中。4月20日,江苏省南通市磨头镇一年一度的庙会上人来人往,吃喝玩乐样样俱全,一派欢乐景象。这是一场美食的盛宴,也是一场文化的交流和碰撞,更是一个属于大家的狂欢盛会。(4月22日《江海晚报》)

    众所周知,一个地方的庙会办得好不好,有没有浓浓的“烟火味”是一个重要的评判标准。笔者以为,要把庙会办得更有“烟火味”,还需从“三味”入手。

    首先,庙会要有“特色味”。庙会应有地方特色,比如独居特色的各种美食盛宴,别具一格的地方旅游资源等,只有把这些地方特色一一凸显出来,才能让庙会更有“烟火味”。

    其次,庙会要有“文化味”。举办庙会不能仅仅局限于当地的风味小吃、旅游推介,而应通过美食盛宴、文旅资源,挖掘出更多的地方文化特色,把庙会办成集美食、旅游、文化于一体的狂欢盛典。

    其三,庙会要有“人脉味”。一个地方的庙会办得是否成功,“人脉味”也是检验的一个重要指标。只有人气高,消费旺,才能支撑起庙会的繁荣景象。否则,没有“人脉味”,哪怕庙会排场再大,也没有气场。可以想象,这样的庙会注定走不远。

    由此可见,要办好一个地方的庙会,还需从特色味、文化味、人脉味等“三味”入手,既突出地方的独居特色,又汇聚地方的民俗文化,更聚集地方的人气人脉,把庙会打造成美食的盛宴,文化的盛会,狂欢的盛典,才能把庙会办得更有“烟火味”,从而达到繁荣地方经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目的。(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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