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兴安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兴安盟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规范镇街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日,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矫志伟组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股、相关司法所深入全市3个镇、2个涉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座谈、查阅案卷等方式,重点检查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由裁量基准落实情况及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2卷,针对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进行了现场交流,提出整改意见20个,反馈现场监督检查笔录3份,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3份。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扩大行政执法监督范围,提升执法监督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促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