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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人民法院实行 “执前督促+和解”,构建执源治理新模式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4/4/2 字体: [大][中][小]

    近日,青冈法院一起标的为22.37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执前法官的多次耐心沟通下成功达成和解,欠款人现场支付20万元现金,剩余2.37万元还款协议定于2024年5月1日前还清。这是青冈法院在执源治理中,探索实行“执前督促+和解”以来成功办结的又一起典型案例。

    为坚定不移推进解决“执行难”取得新突破,持续提升执行案件办案质效,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不断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2023年10月以来,青冈法院在执源治理工作中主动开拓新思路,积极探索新措施,成立执前调解组,“抓前端治未病”,推行“执前督促+和解”新模式,引导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力争执行案件前端化解,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性预防,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截止目前,通过“执前督促+和解”模式办结案件22件,今年新收首执案件215件,首执案件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21件,环比下降36.01%,执行信访案件也一定程度减少,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强化立审环节预判,执源治理关口前移。把执行案件的“源”上溯到诉前立案、审判环节。“立审执”衔接配合,把诉源治理与执源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在收案审查、案件转入业务庭科时即开展调解,减少执行案件增量。把执行案件的“行”提前到执行立案环节。未达成和解、和解长期履行的或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执前和解等情况的,执前调解组审核把关及时立案。严格审查要件,防止因执行条件没有成就影响胜诉权兑现,确保“能立能执”。

    强化法治宣传引导,执前财保加力保障。通过宣传平台发布执行典型案件,深化群众和全院干警对“执源治理”的认识,推动形成“执行指挥靠前、执行和解靠前、执行信访靠前”模式。畅通诉讼保全渠道,向当事人释明保全必要性,引导当事人提供保全线索,强化“以保促执”。对于没有诉讼保全的,适用执前保全,执前保全立“执保”案号,由执行调解组做出裁定实施,申请人无需提供担保,不收取保全费用,方便快捷且不增加当事人负担。

    强化能动履职理念,力促自动履行义务。“立审执”一体联动、协同作为、坚持能动司法,引导、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向当事人发出《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告知不履行法律责任的后果,引导群众在审判后执行前自觉履行,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诉前、诉讼各个环节加大释法解疑力度,少强制、多主动,力求执行程序前案结事了,从源头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执行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今后,青冈法院将进一步坚持“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工作格局,积极探索总结执源治理新模式,综合施策实现执行工作最佳办案效果,为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推进审执工作现代化作出贡献!(本刊编辑:胡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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