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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琪:党员干部要坚持清正廉洁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宇琪  日期:2024/3/27 字体: [大][中][小]

    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党员干部坚持清正廉洁,要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才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才能清白为官、老实干事、干净做人。

    坚持清正廉洁要知敬畏。作为党员干部,要敬畏党纪国法,思想上始终绷紧这根弦,行动上自觉遵守,从而严格依法办事、廉洁从政;要敬畏权力,时刻对权力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牢记为民服务宗旨,脚踏实地为民造神福;要敬畏群众,只有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坚持清正廉洁要存戒惧。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各种现实诱惑增多,意志薄弱者容易滑向欲望的深渊。思想上的松懈必然导致行为上的腐败。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头脑绝对清醒,要明辨是非曲直,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严格自律、约束自己,做到明规矩、存戒惧,言有所规,行有所止。

    坚持清正廉洁要守底线。党的性质、宗旨和先进性建设,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无条件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贪、不占、不要,始终保持无私和公正。只有把清正廉洁做为为官从政的“红线”、“底线”,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严格自律、洁身自好,真正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作者单位:运河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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